【榜首直销网讯】 2016年5月31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保罗公司、武庆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保罗公司”总裁武庆、经实行总裁刘杰、常务副总裁陈湛等人别离被判有期徒刑2-7年不等,并处分金100万-350万不等。以下是判决书原文。 保罗公司、武庆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鄂沙市刑初字第00194号 公诉机关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保罗生物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罗公司”), 诉讼代表人刘某某。 辩解人李鸿鹏、刘剑冰。 辩解人周少华、龙秀英。 被告人刘杰,2014年12月26日被捕获,次日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27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荆州市荆州区榜首看守所。 辩解人徐平、万安松。 被告人陈湛,2014年4月26日被捕获,次日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荆州市荆州区榜首看守所。 辩解人李新平、邵雪明。 被告人张博,2014年4月19日被捕获,同月22日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荆州市荆州区榜首看守所 被告人张博未托付 辩解人,自行辩解。 被告人徐兆民,2014年7月25日被捕获,同月31日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由荆州市公安局抉择被取保候审,2015年6月17日由本院抉择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荆州市沙市区看守所。 (责任编辑:风清扬反传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