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10月9日广西宜州市召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并出台实施方案。 近年来,宜州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驱散遣返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数千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传销活动不断反复,非法传销组织在全国重灾区省份连连遭受打击的情况下,利用山区经济欠发达、交通信息不畅、部分群众幻想快速致富的心理等因素,反传销网,在广西寻找新的发展生存空间。只要周边县、市开展打击活动,传销头目就有组织地转移下线人员到宜州。据不完全统计,宜州市现约有传销人员5000人,人员来自四川、云南、贵州、浙江等省,除社会闲散人员、下岗工人、农民工等低收入人群外,还出现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在校和毕业大学生加入传销行列,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传销活动具有明显的诈骗性、危害性,已发展成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经济“邪教”。今年,国务院已把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作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为此,该市决定打一场打击传销的攻坚战,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宜州抬头、蔓延之势,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这个社会“瘟疫”难有滋生之地、立足之地。 这次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和惩处“拉人头”为主和利用互联网传销、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打着“深圳文斌”、“广州杨森”、“新加坡派隆”、“美国远程教育”等名义的传销,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用房便利的人员。在集中力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的同时,要摸清传销底数,对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情况做好“六个清”,即人数清、地点清、屋主清、去向清、籍贯清、时间清,并且要把这些资料登记造册,输入电脑并实行联网管理,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要加强出租屋和中介行业的管理,对单位、个人房屋出租进行大排查,对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的房主,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房屋中介机构不得将房屋介绍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居住或作为活动场所。发现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将公房、私用房出租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的,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对传销活动场所要实行断电断水。三是查清网络。通过对通讯网络的调查,摸清传销的联络方式;通过对银行汇款账户进行调查,摸清传销组织的资金流向。四是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解救受骗学生。 为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该市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工商、公安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快摸清非法传销的组织体系及活动内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格局。 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学习《禁止传销条例》等政策法规,揭示传销的违法本质和严重危害,引导群众识别传销行为,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防止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