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开始,江苏宿迁市人倪生开始在广东化州市搞非法传销活动,发展了唐某兰作为下线,唐某兰又发展了唐某弟作为下线。2006年7月,倪生、唐某兰、唐某弟等人把据点搬到陆川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2006年12月20日,倪生、唐某兰、唐某弟被陆川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2006年2月23日,江苏省宿豫县人庄某报在广东省化州市从事“西服”、“化妆品”等所谓“连锁销售”的传销活动,不久窜到陆川县发展。他以每份3800元加入传销网络的方式发展下线刘某军(在逃),刘某军又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了下线时某远、周某、任某玲、周某梅、崔某等人,他们又分别发展下线及下下线认购产品共281份,金额达106万元。今年1月5日,庄某报等6人被陆川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2006年初,四川省北川县人刘某玲、刘某在陆川县城以“连锁销售”的手段搞非法传销,先后发展了浙江人葛某兴和陕西人柯某兵等骨干,非法聚敛钱财达30万多元。2006年12月下旬,陆川检察院对刘某玲、刘某、葛某兴、柯某兵等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审查起诉;同时审查起诉的还有江西省瑞昌市人聂某菊、沈某兵、李某静等涉案16万多元的非法传销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