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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大造林老总获刑11年 非法经营额达12多亿

时间:2018-05-08 23:22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点击:
备受社会关注的万里大造林非法经营案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宣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艳英有期徒刑

备受社会关注的“万里大造林”非法经营案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宣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艳英有期徒刑9年,吴国庆、陈达等另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3年不等。

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涉案金额达12.79亿余元,涉及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万余名购林客户。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于2002年成立了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dedecms ,2004年1月起又相继成立了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内蒙古万里大农业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二被告以上述公司为依托,在内蒙古、辽宁、河北、黑龙江等地通过承包或者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幼林或者直接购进有林地,并以“托管造林”为名,策划、组织、领导被告人吴国庆、陈达、陈井刚等人在内蒙古、北京、黑龙江、河北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肆进行虚假宣传,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从2002年9月到2007年8月,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组织、领导的传销团队共销售林地438289亩,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279012480元。被告人吴国庆、陈达、陈井刚等作为从犯,在万里大造林公司任职期间,在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传销活动,并从中获取利益。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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