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传销搅浑“微商”的一池春水
时间:2015-09-06 08:11来源:互联网 作者:风清扬反传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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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效仁 一份工作,做好了可以月入10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而投入只要几千元,坐在家里就能创业,这样的工作您想干吗?河北的严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所谓的创业机会,就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听起来也非常时尚的工种——微商。但是她忙活几个月下来,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但没赚到钱,反而还亏了几千块。(5月24日《现代快报》) “微商”,可以说是“互联网+”思维的宁馨儿,值得倍加呵护。互联网作为会下蛋的母鸡,这些年孕育了诸多新鲜事物,像QQ空间,使个体有了网络上的私密空间,扩大了公众的交际圈;博客,则赋予了公民言说的自由和便利,让人人成了自媒体;微博、微信,不只成了信息传递工具,更成了商业开发平台。尤其是如今微信用户已多达近十亿,“微商”已经成为不需店铺和人工成本的营销新平台,吸引了诸多年轻人的目光,也令淘宝、京东相形失色。 事实上,早在2011年微博很火的时候,就有一些网友通过微博卖茶叶、卖土鸡蛋、卖水果,有人甚至在微博上做起了大排档生意。事实也证明,移动互联网改变的不仅是购物方式,还改变了消费者的思考与行为模式,甚至带来了零售行业的颠覆性变化。 就眼下而言,能否做好“微商”,一是产品过关,二是要拥有广泛的“人脉”。但刷一下朋友圈不难发现,诸多“微商”推销的产品大都默默无名,且普通网友并不具备超高的“人脉”,如此困境下怎样赚钱?很多人不再依靠零售,而是依靠发展下级代理商。至于赚钱的手段呢,则是凭借“订单造假”与“朋友圈炫富”!说句难听的,这种类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欺骗的不是别人,正是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现实生活中与“微商”关系最紧密的人。任这种不正常的营销方式发展下去,不仅会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更有可能破坏现实生活中正常的人际交往关系。 微信中,不乏脚踏实地、讲究诚信的“微商”,但也不乏产品质量不过关、靠传销制造“创富童话”的“微商”。诚如清华大学胡左浩教授所言:“判断是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形的盈利模式。”对于那些急于创业的年轻人来说,可能无法有效地辨别何为微信圈中的“传销”模式,此时,就需要工商部门、监管部门及时研究“微商”营销新动态,适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这一新生事物的规范和监督,严厉打击“微商传销”、“欺诈消费者”等非法活动,依法治市,确保“微商”健康发展。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切莫让传销搅浑了“微商”一池春水。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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