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太平洋直购”特大传销案终审宣判(2)
来源:央视责任编辑:佚名2014-06-05 16:39
法院认为,唐庆南等6人以太平洋直购官方网为依托,以开展电子商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数作为返利依据,骗取巨额保证金,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2013年8月30日,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庆南有期徒刑10年,罚金4000万元,分别判处刘葆华、童年等5人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判处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唐庆南等6人不服,均上诉至江西高院。江西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维持南昌市中院的一审定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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