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化妆品在国内一直都有传销的基因,比如安利的直销就与传销极像,如今的微商只不过是一个包装的噱头而已,只要去掉头上顶着的那顶微商的帽子,马上就露出了传销的本质。而根据我这个朋友了解到的情况,好像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化妆品品牌开始蠢蠢欲动,希望复制某化妆品品牌通过微商三个月销售2个亿的营销奇迹。
未来,谁将真正代表微商?
事实上,微商绝不应该成为一些化妆品品牌进行变相传销的手段或幌子。随着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工具的向每个人渗透,我其实是看好个人商业的崛起的。但不应该是这种变相传销的玩法,而应该是真正的手艺人,或者有价值的产品,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来获得应有的收益。
并且,东楼认为,现在这个时期,微商是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正如当年淘宝刚刚起步时一样的,很多人不太相信淘宝的平台,但不少个微商传销体户或线下商铺经营者开始尝试在淘宝上卖货,继而成为第一批获利者。作为微商来说,跟淘宝卖家不同的是,微商的玩法可以灵活多样。可以通过微博导流量,然后在淘宝店上完成交易,也可以通过微信直接达成交易,或者微店也可以成为交易的平台。
因此,东楼认为,微商的真正意义在于让很多个体进行商业交易变得更加简单。作为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商业交易,不必再入驻任何平台,也不用投入任何资金成本。你可以用自家烤箱烤些糕点或饼干在微店上对外销售,也可以自己做些手工品到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售卖,而不是沿街叫卖,或者是租赁摊位进行销售。这将改变很多传统商业从业者的销售方式,并实质性的提升他们的销量。微商传销
不过,无论是微商,还是传统商业从业者,最终都应该是回归到商品本身。真正的微商应该销售对用户有价值的产品,而非是通过招收代理获利。微信、微博等移动端社交媒体工具的爆发和普及给予了每个有志于做生意的个体以新的商业机会,但绝不应该成为传销的工具或变种。而目前的行业情况下是,微商作为一个新生的概念是被滥用了,而一旦被利润驱使,传销升级和失控, 很可能将面临着国家法律的制裁和打击。
【人民眼光12月31日综合报道】2014年下半年,有一个群体火了,那就是微商。微商如今似乎已经无孔不入,不少人的朋友圈当中出现了卖化妆品或面膜的朋友。而我身边也有很熟悉的朋友投身其中,不过他们的生意却很寡淡。反而是不知从什么渠道来的一些微信朋友,他们中有的以身作模,每天言传身教如何敷面膜,有的晒传递或支付宝账单,有的炫耀快递单,好像生意火的一塌糊涂。
深挖微信社交价值链 社交分销成第三方的重点方向
随着微商的呼声越来越高,微商的发展困境也日益显现,搭建了第三方微商城的商家,一些擅长做社交传播的公司经营相对可观,而大部分的商家在去中心化的微信平台成交量始终得不到突破,微信社交链并没有为商家带来喜人的社交转化。近期,搭建基于微信、手Q的社交分销体系成为该领域新的市场热点和模式。第三方陆续推出不同类型的社交化分销项目,典型代表有微巴的无限级个人分销系统“人人店”、有赞的商品分销平台等。
对于企业而言微信分销更深层的目的是为收编以及拓展更多的微商群体。目前,有意做微商的群体越来越多,但一来没有好的货源,二来怕被囤货受骗,所以想做微商的要比真正做微商的人还多,而第三方为企业做微信分销的目的就是为降低微商的准入门槛,引导更多的用户从事微商。对于企业而言,终端分销微商的数量越多,意味着覆盖的用户群体越多,终端微商数量就是基于微信社交关系链的流量来源。
与拍拍微店不同,第三方无法获得腾讯、京东的官方支持,拿不到微信、拍拍的流量补给,所以只有深挖微信社交价值链上潜在的电商价值,才能自给自足。拍拍微店,没选择社交电商的发展思路更多的是考虑到会对微信的社交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暂时仍只能倾向流量分发的方式发展,但对第三方而言,深挖社交价值链中的微商价值是唯一出路。
正常人都讨厌朋友圈刷图卖货的方式,不过,虽然讨厌,但这样的人不仅不见少反而越来越多,除去浮躁的市场泡沫外,好友之间的买卖关系并不是大逆不道不可为的,很多人都在说“社交电商”,而拍拍微店的微商模式中却缺少社交属性,无社交基因又怎么称得上社交电商?在这个问题上,第三方尝试的社交分销体系未必是最好的,但却是值得尝试的。拍拍、京东、微信、腾讯都需要再认真思考一下,社交电商并不是微信红包裂变这一种玩法,若真正激活好友之间买卖关系,才是让淘宝最害怕的,因为淘宝流量非常多,但却始终缺少强大的社交关系链。
未来,谁将真正代表微商?
事实上,微商绝不应该成为一些化妆品品牌进行变相传销的手段或幌子。随着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工具的向每个人渗透,我其实是看好个人商业的崛起的。但不应该是这种变相传销的玩法,而应该是真正的手艺人,或者有价值的产品,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来获得应有的收益。
并且,笔者认为,现在这个时期,微商是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正如当年淘宝刚刚起步时一样的,很多人不太相信淘宝的平台,但不少个体户或线下商铺经营者开始尝试在淘宝上卖货,继而成为第一批获利者。作为微商来说,跟淘宝卖家不同的是,微商的玩法可以灵活多样。可以通过微博导流量,然后在淘宝店上完成交易,也可以通过微信直接达成交易,或者微店也可以成为交易的平台。
因此,笔者以为,微商的真正意义在于让很多个体进行商业交易变得更加简单。作为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商业交易,不必再入驻任何平台,也不用投入任何资金成本。你可以用自家烤箱烤些糕点或饼干在微店上对外销售,也可以自己做些手工品到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售卖,而不是沿街叫卖,或者是租赁摊位进行销售。这将改变很多传统商业从业者的销售方式,并实质性的提升他们的销量。
不过,无论是微商,还是传统商业从业者,最终都应该是回归到商品本身。真正的微商应该销售对用户有价值的产品,而非是通过招收代理获利。微信、微博等移动端社交媒体工具的爆发和普及给予了每个有志于做生意的个体以新的商业机会,但绝不应该成为传销的工具或变种。而目前的行业情况下是,微商作为一个新生的概念是被滥用了,而一旦被利润驱使,传销升级和失控, 很可能将面临着国家法律的制裁和打击。(综合整理自百度百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