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资本运作”类。传销组织通常宣称自己是国外大型投资公司,打着所谓上市融资、债券、期货、项目投资的幌子,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要求加入者交纳高额费用成为会员。
三是“复合传销”类。传销组织者大多使用“网络购物”及“电子商务”的名义,建立网络购物及会员营销双平台网站,参与者只需要通过购物平台购买一定数额商品,即可取得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根据发展人员数量及购买商品数额提取报酬。
四是“实体网络传销”类。一般组织者多为国内大中型实体企业,利用境外空壳公司名义建立网上营销平台,招募传销团队从事传销活动,传销标的为该实体企业的产品。
湖北开展百日执法重拳打击传销
据湖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该省共取缔传销窝点1438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7510人次,解救受骗人员457人,按组织、领导传销罪共立案650件,涉案金额26.9亿元,刑事拘留937人,劳教338人,行政处罚792人。
记者了解到,从12月3日起,湖北省工商系统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百日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拉人头”等违法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传销活动多发的重点部位开展清查,减少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传销活动的发生。
湖北省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仔细查看卖家的资质与产品,认清“网络传销”的特征和惯用手段,避免掉入传销陷阱。如果自己或亲友遭遇传销,请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