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12时许,三元区富兴堡派出所接到两名学生报警,称在放学的路上,一陌生男子将夹着小纸条的100元人民币塞在自己手里,小纸条上写着“我被软禁在富岗新村XX幢XXX室、身份证号码……晚上能找到”等字样。

值班民警接报警后,根据经验初步断定这名男子系为非法传销拘禁人员。民警立即向领导汇报该情况,部署方案解救被骗传销人员。根据纸条上提供的信息,当晚20时许,警方组织警力在富岗新村查获10名非法传销人员,解救柳某、张某等两名来自湖北、新疆的被骗传销人员。同时,根据治安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民警随即在三元区新市南路查获5名非法传销人员。
此次行动,民警查获来自云南、湖北、陕西等地非法传销人员15人。(陈雪珍 胡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