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销的形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10月13日,李梅等6名被告人被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非法传销款近75万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自2003年10月以来,dedecms
,李梅、夏丰、何茂龙、周生南、陆乃澄、章树成等6名被告人被上线程淑琴(在逃)等动员,交纳2900元后先后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在开封市大王屯生活区等地,采取集中培训等方法,积极发展下线。要求每位下线出资2900元认购广州碟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化妆品或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下线的资格,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方法,牟取非法利益。仅李梅一人就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540余人,非法经营额157万余元。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过程中,依法冻结了参与传销人员汇往建行贵阳市城北支行陕西路办事处以黄忠名义开设的两个账号,查封非法资金749031.9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