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月开始起至今年8月,河北省张家口市工商、公安等15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的同时,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政府协调,工商、公安、商务、教育、国税、民政、人行、银监、劳动、信息产业等15个部门联合行动,规模之大、力度之强、范围之广尚属全市首次。专项行动贯彻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防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快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的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行动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金字塔”、“老鼠会”等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通过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打击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反传销网,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办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12315”和“110”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快速及时地发现并查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重点惩处、公开处理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分子;重点检查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高发区域。 全市将建立市、县(区)、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四级打击传销格局,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工商所、公安派出所为基层打击传销防线,夯实打击、防范、控制“三位一体”工作基础,形成联合打防体系。 在依法追究传销骨干分子刑事或民事责任的同时,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以教育为主,做好解救或遣散工作。 对于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查处的典型案例,将及时予以曝光,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能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打击传销行动,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并向社会公开了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