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信息化”和“现代化”,一个传销团伙竟然每人配备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且每4名“工作人员”配备一部手机。日前,都匀市工商管理执法人员在查处一起传销案件时,连连称“大开眼界”。 近日,都匀市工商局育英巷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都匀市三仓库旁的新华书店宿舍内,一住户家中有一些来路不明的人,“可能是在搞传销活动”。 当天22时许,育英巷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直奔传销窝点,在都匀市公安局经侦队和文峰派出所10多名干警的配合下,现场抓获正在“上课”的传销人员25人(其中女性8人),收缴传销书籍《伟大的推销员》10余本和25本用于“洗脑”的笔记本,以及一套用于传销的“雅邦”牌护肤霜。警方当场暂扣用于传销的7部手机和数百元现金及存折。 据参加传销的人员交代,他们的“领导”要求每个入伙的人都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且除了“一把手”自己用一部手机以外,其他的人必须4个人共同使用一部手机,“由小组长保管”。在执法人员讯问时,反传销网,这次传销活动的头目还给执法人员讲起了“大道理”,他称,配备电脑和手机是当好一个“营销人员”最起码的条件,现在的“营销之路”必须走现代化和信息化路子。用手机可以方便联络“内部员工”和邀请外来人员“加盟”。使用电脑可以通过QQ、邮件、视屏语音等方式与被邀请人“亲切沟通”,使对方加盟的系数增大,而且可以查一些资料,了解“业内动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还能及时获得执法部门打击的新方式,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据查,这些传销人员大部分来自四川省、重庆市。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