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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联盟卡”套牢2700人 上海特大境外传销案告破

时间:2018-05-09 08:03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点击:
投入1000元,3年就能赚回13万元? 一张来自马来西亚、号称能在全球82个国家使用的IPC联盟卡,就在如此快速致富的旗号下,将本市2700余名市民带入了传销漩涡。 记者昨天从浦东警方了解到,浦东警方日前破获了一起特大传销案件,抓获境外传销机构在本市的首

   投入1000元,3年就能赚回13万元?

  一张来自马来西亚、号称能在全球82个国家使用的IPC联盟卡,就在如此快速“致富”的旗号下,将本市2700余名市民带入了传销“漩涡”。

  记者昨天从浦东警方了解到,浦东警方日前破获了一起特大销案件,抓获境外传销机构在本市的首席代理唐某和两名业务骨干。这些“IPC联盟”上海地区的缔造者,在短短半年时间,已经吸纳会员2700余人,收取会员费500余万元。

  据悉,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昨天,警方首次向记者详细介绍“IPC异业联盟”案的始末,揭开了“神话”背后的罪恶。 

  小小一张卡套住2700人 

  “今年年初,派出所民警在平时工作中发现辖区内许多中老年人热衷购买一种名为‘中国公关国际IPC服务联盟’的打折卡,据称可以凭此卡在联盟商户打折。”

  警方认为情况反常,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联盟卡”以所谓的推荐奖、“全球公排”等噱头来吸引老人们购买,并号召他们向下发展会员。与此同时,有些参与者由于发现上当而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认为“联盟卡”的销售行为是一种传销的行为,而且可能涉及到犯罪,予以立案侦查。

  经查,警方发现,该“联盟卡”都是由一家咨询管理公司发出的,从公司成立半年以来,已经在浦东、虹口等区设立了工作站,发展了会员2700余人,dedecms ,收取会员费500余万元。警方于是着手展开行动。 

 “授课老师”讲座现场被抓 

  今年3月22日,市民老张跟随邻居来到浦东新区一民居,参加那里举办的一个“电子商务”讲座,20多位与老张差不多年纪的老年人已经早早来到了授课现场。而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一张“能让人闭着眼赚钱”的打折卡。

  老张回忆说,由于这张打折卡利润计算模式很复杂,老师一边讲课一边在白板上进行公式换算。

  正当老张等人听得津津有味时,浦东警方突然现身,一举将正在讲课的几名人员抓获。

  警方当场缴获了还未销售的“IPC异业联盟卡”4000余张,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到案。 

  马来西亚之行“收获大” 

  随着唐某等人的落网,一个特大传销组织诞生发展的来龙去脉逐渐变得清晰。

  现年28岁的唐某是江苏人,1996年来到上海打工,她做过保险推销员、公司职员等工作。去年7月,唐某和朋友一起到马来西亚游玩,认识了“IPC异业联盟”总公司的负责人。在负责人满口“电子商务”、“别人消费一份,就是自己赚到一分”的“超前理念”下,唐某买了1000元的白金卡。

  “我回到上海后,发现自己账户里的钱果然多了。”唐某回忆,“后来我跟那个负责人接触更多,他就让我来发展上海地区的业务。”

  就这样,唐某成了“IPC异业联盟”在上海地区的首席代理,为了扩展业务,2006年9月,唐某成立了一个咨询管理公司,并将公司作为传销“联盟卡”的平台。

  之后,唐某的生活就围绕着拉人、讲课、卖卡打转,她的“事业”也越做越大,在此期间她多了两个得力助手陈星(化名)和陈月(化名),两人的能说会道更是弥补了唐某原本的不善言辞,在三人的努力下,位于虹口和浦东的代办点都兴办起来了。

  唐某为了让自己的“课程”更加吸引人,还自编了“教程”,唐某曾经在课堂上激动地向会员们介绍“联盟卡”最大的诱惑。唐某表示,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通过吸纳更多的会员,来提高自己在“全球公排”中的排名,“一共有13级,我现在只是第6级。”她说道。为此,每天唐某穿梭于虹口、浦东的“教室”进行讲课,“只要有新的人来,就得开讲座。” 

     会员多为中老年人 

  唐某有一本会员注册名单,据警方介绍,在这2700余名参与者中,绝大多数为中老年人。在唐某等传销者眼里,有钱有闲的老人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不甚明了,同时又对一些利润较大的新兴行业有着很好的投资热情,容易形成跟风。还有一类中年人也是传销者青睐的。因为,这些人往往因为下岗等原因收入不高,又有着急切的发财愿望。虽然没钱,但口才好、善于宣传,这些人也渐渐成为了组织中的骨干力量。 

  警方认为经营方式属传销 

  警方现已查明,2006年9月,唐某注册成立了这家咨询管理公司,并且以此作为平台,在本市各区县以传销的方式,推销“IPC异业联盟卡”。

  “这些犯罪嫌疑人以传销的方式来推销会员卡,然后发展会员,其实赚得是人头费,并从中牟取一些暴利,这种经营方式已经是传销了。”警方强调说。该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根据下线销售业绩获取提成,同时采用集体授课,贴身帮教,收取入门费等手段,吸引投资者高价购买联盟卡。 

  网上宣传十分诱人 

  记者随后从“IPC异业联盟”的网站上看到,该联盟号称始建于马来西亚,目前在全球26个国家设立了代理点,持该会员卡可以在全球82个地区享受折扣优惠。

  该网站还宣称,购买1张(股)会员卡(328元或368元)可成为普通会员,持3股(1000元或1104元)就成为白金会员。会员获利主要通过推荐奖和全球分红。会员直接推荐1名普通会员奖励推荐奖30元、组织对碰奖金20元,直接推荐1名白金会员奖励推荐奖90元、组织对碰奖金60元。白金会员可享受全球分红、三至五年获利13万元。

  警方查明,“联盟卡”所谓全球商务的“钱景”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IPC异业联盟卡”的联盟商户在本市仅有几家私人开的足浴房,并未发现如网站上所介绍的星级酒店、百货商场。“因此这张打折卡的实际使用范围很小,但它卖出的却是数百元至上千元的高价。它其实就是利用联盟卡作为幌子,通过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来敛财。”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找到与“IPC异业联盟”有关的网页21000余个。根据这些网页的描述,目前北京、广州、新疆等地依然能看见“联盟卡”的“身影”。 


   传销骨干自揭内幕:

  笼络+洗脑+利诱 

  陈星(化名),49岁,上海人,“IPC异业联盟”川沙团队负责人。在过去的半年中,陈星已经发展了1000余名下线,成为IPC上海地区的“明星”。他眼中的“IPC联盟”又是什么样子呢?

  陈星号称,他的团队从某种程度上说就像个家。据他介绍,他觉得原来的办公室太小了,就自费租借了一间大房子,让社区中的老年人有个“歇脚”的场所。据悉,陈星对待老人们如同儿子对父亲一般“关怀备至”,“我在生活上对于会员们无私地奉献,好几次讲课都讲得喉咙发炎。”陈星说道。

  而与“新人”们建立感情之后,唐某等高层便会来到工作室对“新人”们进行洗脑。“他们制定了统一的口号,每次上下课前都会喊一下。”在那个封闭的环境中,通过授课、“成功者”经验介绍,勾画出传销的“光辉前景”,以此点燃新人早日实施传销的欲望。

  进行了初步“洗脑”后,陈星等“培训员”便开始传输“IPC”的诱人“钱景”。“我主要强调,IPC的奖金种类丰富,拉来一个人就会获得不菲的推荐奖,参加全球公排后,即使不推荐,也能获得13万元。”陈星透露,这样的讲座基本上每堂课都有20多人参加,通过传授与他人的沟通技巧及传销手段、方式、方法,反复灌输传销快速致富的理念,一些老人便会迫不及待地购买“联盟卡”,最终使一名名新人变成了“铁杆”传销分子。 

  对话受害人:

  “传销坑了我10万” 

  周先生是一位老股民,但就在去年股市回暖前夕,他听信了朋友的介绍,将炒股的资金11万元全部取出,投资这个不熟悉的项目“IPC异业联盟卡”。半年过去了,周围的“股友”因遇牛市而喜笑颜开,他却因为投资“IPC”而10万元打了水漂。

  下面是记者与周先生的对话:

  陈:你怎么会去买“IPC”的?

  周:我去年股票输掉了,一个朋友让我抛掉,买她那个(联盟卡),保准赚回来。她说买1000元可以赚13万。

  陈:她当时向你介绍,讲她那个国际组织是怎样一个组织吗?

  周:这个我不懂。

  陈:不懂?你为什么还要投资呢?

周:我主要想把我股票钱赚回来,另外再可以赚一点钱就蛮好的。因为股票已经套了6到7年了。

  陈:那你拿到过钱吗? 

  周:第一个月拿到红利,1万块不到。她说第二个月加倍拿,结果第二个月不但没有加倍反而减少了。

  陈:当时有没有觉察到这是一个圈套?你到加盟商店去消费过吗?

  周:我没有察觉,我是个很节约的人,根本舍不得去加盟店消费。

  陈:你朋友也在做这个事情吗?

  周:好多人都进去的。

  陈:那你现在经济状况怎么样?

  周:如今我是最穷了,现在股票大涨,涨到现在。如果我不走掉,现在股票翻几倍了。我所有的积蓄都投入进去了,现在我身无分文。

  陈:现在你怎么想这张IPC卡?

  周:做这个传销就是骗人的。

  专家提醒:警惕境外传销机构渗入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刘宪权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传销活动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就是境外传销的渗入,一些境外组织通过在大陆发展人员、组织团队,走私商品,扰乱了国内经济、金融秩序。

  刘宪权指出,境外传销活动隐蔽性更强。传销组织分工很明确,大头目一般在境外“遥控”,小头目穿插于几个城市进行组织,在各地搞窝点,租民房进行培训、上课、拉人,通过银行卡划拨钱款。由于“遥控”作案,境外的组织者的查处难度很大。同时。境外传销往往披着“国外大公司”的华丽外衣,宣传所谓“全球理念”,而国内人员对国外情况不了解。

  “传销在一些国家是允许的,但我国法律规定这是违法行为。”刘宪权表示,应当严堵境外传销的“入口”,进行事前预防。他表示,这些传销组织在国内进行违法活动时,都会在境内注册一个“空壳公司”进行“落地”。“有关部门在注册审批时,就应当查清它的主营项目、公司人员结构等。而当公司成立后,则应定期检查公司的财政报表,看看是否有实际运营。”刘宪权告诉记者,对于有“传销嫌疑”的公司,应当不予批准成立,或在成立后予以注销。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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