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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创新机制显威力

时间:2018-05-09 03:32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点击:
编者按:时近年尾,针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食品安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等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领域,《现代公平》从本期开始陆续推出一组年终特稿,回首一年来的工作,迎接崭新的一年。 12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已经走过两年的

   编者按:时近年尾,针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食品安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等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领域,《现代公平》从本期开始陆续推出一组年终特稿,回首一年来的工作,迎接崭新的一年。

   12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已经走过两年的历程。两年来,针对打击传销新形势,各级工商机关依据两个条例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思想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高度重视 增强动力

  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传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连续两年将打击传销列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表示,开展禁止传销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创新执法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推进重点地区整治,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力度,搞好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打防控体系,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面,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各级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积极部署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亲临一线指挥,极大地鼓舞了士气。

  创新思路 形成合力

  今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分析打击传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打击传销实践中的经验,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力度,推动《禁止传销条例》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今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在广州组织召开工商系统两个条例培训班,提高工商人员的执法水平。7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全国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集中行动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连续3天播出打击传销专题节目,在中国反欺诈网和政府网专门举办打击传销在线访谈,并呼吁全社会共同声讨传销。

  9月初,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全国15省区市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座谈会,分析传销相对集中地区传销的新形式,总结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的经验做法。11月,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了部分省市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座谈会,提出工商机关做好防控仍是目前打击传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0月,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对在传销案件移送中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分工作出了详细规定,对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在传销案件查办过程中证据的保存保护、大要案件的联合查处、暴力抗法的处理、完善查处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查处传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协作发生的问题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还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举办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并且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立法机关推动打击传销刑事入罪工作。

  强化措施 打击有力

  今年以来,各级工商机关创新监管模式,发挥基层能动性,在实践中总结出一批行之有效的打击传销工作措施。

  发布打击传销警示令。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发出一号提示,提醒公众警惕有人利用已被执法机关查处和取缔的组织或者虚假注册的公司的名义骗取钱财,同时还发布了部分传销组织名单和用于传销的部分产品名录。

  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地方综合治理范畴。各级工商机关深入贯彻国务院和工商总局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地方综合治理范畴,打击传销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陕西、青海、江西、湖北、湖南等地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19个省区市已经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天津、宁夏、湖南、湖北、福建等地的市、州和大部分县成立了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或者领导小组。

  创立区域协作制度。为了解决传销活动“此打彼跑”的问题,北京市完善“反传销联盟”制度;云南省工商局与公安厅、法院、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及传销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广东、广西、湖南、海南、福建已草拟出打击传销协作机制的办法;河南省郑州市、吉林省长春市市政府在工商局设立了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大队。

  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国家工商总局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举办了“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天津市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窝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社区的“三无社区”活动。

  建立传销组织者“黑名单”。各地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和为传销人员提供房屋的房东“黑名单”档案,加强对传销人员的监管。湖北省仙桃市工商、公安机关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排查出的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的清理检查,dedecms ,对参与传销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同时与潜江、天门、汉川等周边市县进行联系,通报参与传销人员信息,荆门市工商局还建立了涉嫌传销人员信息库。

  充分发挥基层能动性。海南省强化一把手和主管负责人领导责任制和基层岗位责任制;云南省工商机关对工商所打击传销工作实行“不作为追究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山西省各市工商局与县工商局、县工商局与工商所,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工商所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经营场所也签订了责任书;湖南、山东、河北、河南、安徽、广东、广西等地各市、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层层签订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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