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反传销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组织百余名传销人员围攻办事处和民警的两名传销组织头目和41名参与者分别判处5年零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19日,鼓楼区卧龙办事处按照开封市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依法对辖区内传销天津某公司“娇雪丽人”产品的组织进行取缔。该组织在开封市的负责人袁有奎、刘康军得知此情况后,当日召集分管的17名负责人开会预谋,被告人吴兆利等14名负责人均参加预谋,袁有奎、刘康军要求各负责人通知传销人员于当日14时30分到市烟草专卖局门口集合,到卧龙办事处要回被扣押的物品。 当日15时,袁有奎、刘康军等百余名传销人员在开封市烟草专卖局门口集合后来到卧龙办事处,采取打砸财物、殴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方法聚众冲击办事处,并对前来制止的民警围攻、殴打,致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民警4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袁有奎、刘康军在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其余41人系积极参加者。遂判处袁有奎、刘康军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吴兆利等14人有期徒刑二年;焦有兰等9人有期徒刑一年;胡小东等18人有期徒刑八个月。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