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魏某在滨海时,也并不是那么老实,他经常承包工程后,向施工单位多讨要工钱。明明只干了10天活,却要单位支付20天的工资。如果对方不给,他就组织手底下的民工去闹。
在此期间,魏某一直没有使用自己的真名,而是以魏金贵等多个化名出现。民警接到施工单位举报进行调查时发现,魏某竟然是7年前莱芜市发生的诈骗案的在逃犯。
于是,滨海警方展开抓捕行动,2011年6月19日上午,办案民警在一商店门头处发现了魏某的轿车。在附近守株待兔一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将准备开车离去的魏某抓获。
经查,魏某对2004年6月受李某指使,以与烟台某精细化工厂签订供货合同为由,骗取莱芜市某物资公司经理王某、莱芜市钢城区某办事处的许某分供货保证金3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