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钟,鲁哥和晓芳打算回寝室拿行李然后一起离开,我去工商局拿当时在打击传销时候拍摄的照片。我们刚从派出所出来,传销人就全都被放出来,鲁哥和晓芳又被他们纠缠住,我准备打车去工商局,那位老爷子大领导过来跟我攀谈,故意拖延时间,想留住我,我知道跟他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去路边拦出租车,后面传来,威胁的声音,“小伙子,小心点,小心他妈的被砍”。我回头挥挥手,“再见,大哥,祝你成功。”这个老爷子是团队的大领导,也是网头的心腹,曾经几次迁网,他应该是什么都知道,睁眼睛骗人,这种人没必要劝说,他不是思想上的问题,而是道德体系的问题。上车后,我担心鲁哥那边有危险,发过去短信,不行就110,我在火车站等你。说实话,当时真的有些恐惧,毕竟这次我挡了网头的财路,我是他们报复的目标,所以一定要小心,出现流血时间谁负责呢?为了去解救他人,自己从解救者变为受害者,说实话真心不值得。大约四点,鲁哥沮丧的来到咸阳火车站,说晓芳反悔了,不跟自己回上海了。醒悟后的传销人再回到传销窝点中,经过轮番的洗脑,很容易反复,这种情况在我们的想象中,并不少见多怪。 该做的都做了,能做的也做了。我们问心无愧,只是通过这次打击传销行动能看出很多问题。从整体上来看,国家法律对于打击传销还需要更加完善,执法部门打击力度和执法力度是不是应该加大和更加负责人一些呢?打击传销不应该只单单从法律上去执行呢?执法部门是不是应该从良心道德去认真执行执法权呢?咸阳一直是传销重灾区,按照禁止传销条例中,为传销人提供场所工具者可以进行处罚,这次打击传销中,我没有看到工商部门处罚房屋出租者。如果不“杀鸡给猴看”,这次打击传销又有多大的意义?自古以来,官场腐败成风,这次公安消极态度我不知道跟腐败有没有关系,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一切都是猜测。我坚信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我同样会尊重事实。在文林派出所,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让我为这些受害者做反洗脑工作,还有一个因素我们应该考虑到,就是我毕竟是个人身份,而且是民间反传销组织,执法部门对这些人都没办法,而且打击传销这么久,你一个民间人士,凭你几句话就能将陷入传销几个月的传销痴迷者劝说过来?我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几个人在考虑。很多求助者也经常问我,清扬,你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些被洗脑的人醒悟过来呢?反洗脑工作是什么?就是针对传销内部骗人的言论进行推翻、反驳和揭秘。大家不要忘记,万物都有相生相克,一物降一物,就像卤水点豆腐。 清扬在2011年9月曾经写过一篇论文名为《以根除传销毒瘤为宗旨,以官民合作反传销为发展方向》地址为http://www.fanchuanxiao.net/a/fqyzq/2011/0928/608.html 通过这次打击传销行动,我又悟出很多东西,依清扬所见,传销问题不能交给公安处理,也不能交给工商处理,必须要有一主管传销独立部门,有执行权和裁决权,公安工商都应该配合其部门。此部门主要宣传预防为主,打击解救传销受害者为辅,打击传销不能承继现在打击传销办法,一定要创新,如果创新?以解救劝说引导为主。从这次打击传销上来看,很多执法人员对传销了解太少,偏差太大,甚至连《禁止传销条例》内容都不知道,如何打击传销解救传销受害者(责任编辑:风清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