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被判入狱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3月份起,赵某伙同曹某、张某等人聚集在黄岛区永兴岛路一5楼民居内进行传销活动,期间由赵某担任业务主任进行管理。2011年8月22日,张某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江某骗至黄岛区,后赵某安排曹某、张某等人对江某讲课传授传销课程,并采取贴身看护的方式防止江某离开。江某于8月25日凌晨1时30分许,从该民居翻窗欲逃离该传销组织时坠楼身亡。黄岛法院认为,赵某、曹某、张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9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近30万元。 法官提醒,从事传销终将害人害己,希望那些仍然沉迷于传销致富美梦中的人能够早日迷途知返。如果一旦被骗后身陷传销组织,一定要争取时机及时报警。即使无法报警,也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寻找机会脱身,切勿选择江某这种高风险的方法冒险逃离,以免最终送了自己性命。(记者刘海龙 通讯员 崔家远)
清扬点评:少女为何跳楼?难道必须跳楼才能离开传销吗?非也。 之前清扬就写过关于脱离传销的文章 揭开反传销反洗脑工作的神秘面纱——风清扬 女孩之所以跳楼求生,是因为对传销有一个错误的认识,传销并不是绑架,而脱离传销需要靠智慧,并不是硬来,或者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来为后来人脱离传销总结经验的。现在的传销基本上都不会限制你自由,当然也有做法不好的传销。如何脱离,请看上面文章。(责任编辑:风清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