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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临近结束时,沈涵、王建祖、王丹和田龙四位被告人的家人通过各自的律师表达了对余雄家属作出民事赔偿的意愿。次日下午,沈涵的父母在交纳4万元赔偿金后,流着眼泪再三向余雄的父母道歉,代表女儿请求他们的谅解。面对同为受害人的这对夫妇,承受着丧子之痛的余雄父母泣不成声。 昔日被骗今又害人 10日上午9时,余雄案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诉人以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和私自销毁证据等罪名,对蹇亮、刘芬、田龙、沈涵等8位被告人提起公诉。8人分别委托的10名律师分坐三排,阵容庞大。 8名穿着黄色囚衣的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时,坐在前排的余雄亲属一度情绪失控,现场哭声大作。混乱中,坐在原告席上的余金平一跃而起,抄起话筒支架欲砸向众被告,被法警拦下。 8名被告人中有6名来自湖北,其余2人来自宁夏。8人中有6人为80后,2人为90后,年龄最长的为“大主任”刘芬,26岁,年龄最小的沈涵 (女)和王建祖分别为1990年和1991年生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 8名被告人中有两名女性,看上去皆弱不经风,6名男性也无一称得上魁伟。余雄的父亲事后说,自己一向对儿子管教甚严,再委屈他也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否则以儿子一米八的个头,那些人谁都不是他的对手。 几位嫌疑人供述,他们隶属于天津天狮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10月开始在运城市开展非法传销,网络内部组织领导层级为:大经理、经理、大主任、主任、管家和业务员。业务员也称“老板”,刚被骗来的人则称作“新老板”、“新朋友”,如系男性,也称“帅哥”。“大主任”和“主任”负责策划、指挥、协调传销活动,各有以其名字命名的聚居点,称作“某某家”。如“大主任”刘芬和手下数人共住的民房,称作“刘芬家”,“主任”蹇亮和其直接管理的手下数人共住一处民房,称“蹇亮家”。 按照团伙内部不成文的惯例,所有“新朋友”被接来后,首先会没收其手机、身份证和随身财物,由“主任”安排专人担任其“师傅”,陪其聊天、吃饭、睡觉,行洗脑和控制其人身自由的职责,并负责在聊天中打听“新朋友”的家庭情况以及他最在乎什么,为接下来索要入门费做前期信息准备。而所谓“洗脑”,就是给“新朋友”灌输做有钱人的梦想,指给他“传销”这条发财之路。 几位被告人纷纷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当初也是被同学、朋友或亲人以有大工程、好工作为名骗进传销团伙的,初来乍到时,也曾受到过体罚、殴打、恐吓等待遇。起初一心想挣回自己上交的2800元,被洗脑后便渐渐麻木,以出业绩受重用为荣。(责任编辑:风清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