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建11月8日电(通讯员 于敏)将男网友骗至漳州,逼迫其加入传销组织,遭拒后拘禁他人七天。2011年11月7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何某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90后安徽籍女了何某纠纷贵州、湖南籍人员在漳州设立了一个传销点,进行非法传销活动。2011年3月2日,通过网聊,何某将男子庞某从外省骗至漳州,将其引入漳州市区胜利东新村一租房的传销窝点内,要求庞某加入该传销组织,担任下线传销。但遭到庞某的拒绝,何某便指使两女两男传销人员对庞某进行人身限制,没收其身上的手机和现金,切断其与外界的联,并轮流对庞某进行监控,每天对其进行所谓的洗脑教育,催促其加入传销组织。 直到2011年3月9日上午9时,庞某趁看守不注意,对着楼下经过的保安大声喊救命,只喊几声便被拖进房内,但警惕的保安随即向警方报了案,该窝点终被端掉,庞某得以被救返乡。四名同案传销人员也因此被判刑。 (责任编辑:风清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