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里,焦明明告诉检察官,她自己也曾经是受害者,也曾经投入近40万元的积蓄,做起了发财梦。然而,梦醒时分她不但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充当起迟宇和徐强的帮凶。据焦明明交代,平时她并不直接给北京发展的会员返利,而是把会员信息和钱一并邮寄给迟宇,再由迟宇计算出返利金额寄回。 “实际上,从2010年10月份起,入会买单的人越来越少,出事是迟早的。”焦明明无奈地表示。 2011年7月1日,焦明明等四名传销骨干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移送至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曾经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负责承办该案的关振海检察官介绍说,该案已经查实的受害者有30名,涉案金额达到百万,而实际受害人数还远远不止这些。 “本案中,受害者最小的26岁,最大的71岁,60%都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这些人经济条件不算太好,更加渴望快速致富,反而容易上当受骗。”关振海检察官分析说,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一夜暴富”的神话背后往往就是“骗你没商量”的大忽悠。 检察官提醒 此类“循环投资”传销案件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利用注册公司及虚构国外公司的名义,具有较大的欺骗性。焦明明等人自称是维莱特尔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域经理,该公司与美国创意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份地位。很多被害人正是基于对上述注册公司、国外公司的盲目信任上当受骗。 二是以高额回报、快速回报为诱饵。焦明明等人宣称公司有一种投资项目,投一单(2600元)即可获得公司会员资格,不仅可低价(或免费)得到公司生产的保健产品,而且一周左右时间就能获得高额返利(每单返1160元),如果不撤回本金就会一直返利。正是在这种高额回报、快速挣钱的谎言欺骗下,许多人多次投资并拉拢他人投资。 三是不强求发展下线。与传统传销区别较大的一点是,焦明明等人在引诱他人开始投资时只谈投钱即获回报、多投多回报,不要求投资者发展下线。只有在投资者发现其承诺没有兑现找他们讨说法甚至准备退出时,才告诉投资者应继续投资或者拉拢别人投资才能继续得到返利,不强制要求发展下线。 四是形式更新,不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会员计酬或返利的依据。焦明明等人给投资者进行计酬或返利的根据是投资者本人投资的数量,而不是其发展下线的数量。也正是这一点,很多受害人认为其不是传销。(责任编辑:风清扬) |